国务院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各省纷纷出台碳普惠鼓励政策 |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浏览:990次 |
2023年1月19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白皮书全面介绍了新时代中国绿色发展的理念、实践与成效,分享了中国绿色发展的经验。
白皮书指出,绿色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2021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超过8万亿元,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5.1%,比2012年提高5.7个百分点。
持续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培育了2783家绿色工厂、296家绿色供应链企业、223家绿色工业园区,推广近2万种绿色产品,逐步构建起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的全链条绿色产品供给体系。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三个方面的统筹: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守住资源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支撑高质量发展;统筹保护与开发,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统筹保护与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绿色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白皮书强调,推进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是关键。截至去年底,现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达到2298项,有效推动行业技术经济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此外,在监管方面、市场机制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市县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加强中国—东盟绿色开放、积极参与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等三方面的开放合作,同时也提出了政策保障及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按规定给予激励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安徽省:《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3年1月29日,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重点支持方向包含:支持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支持重点行业领域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健全绿色低碳市场体系。主要政策措施包含:明确财政支持重点、明确财政支持政策、明确财政保障措施。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围绕“双碳”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资金保障,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福建省:明确三方面12条具体措施
2023年1月3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明确了:强化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持续扩大环保有效投资、助推企业绿色发展等三方面12条具体措施。措施中提出要持续扩大环保有效投资,包括:积极搭建第三方服务六大平台,精准服务项目落地和环保产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拨付、积极引入绿色金融“活水”、提升服务绿色发展能力、推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托管等服务模式。
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检测、绿色认证等环境咨询类和固体废弃物处置等领域,着力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社会信用高的社会服务机构,以健康、良性、有序生态环保服务市场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江苏省:《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1月29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研究制定《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八项主要任务,包括: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低碳转型;打造现代化产业链,培育低碳产业;构建低碳创新体系,推动技术降碳;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助力低碳发展;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升用能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循环经济;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打造降碳典型;深化数字技术融合,激发降碳潜能。
《方案》对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和造纸等工业领域产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进行了具体规划部署。江苏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方案》实施落地,将加强碳达峰行动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各部门间协调合作。统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等渠道建设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工程,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投资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碳交易领域的民间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低碳相关产业。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评价。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山东省:《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23年1月2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了《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碳普惠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共分为两个阶段目标:到2023年底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构建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搭建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2024—2025年要逐步完善碳普惠体系,扩大碳普惠覆盖范围和项目类型,基本形成规则清晰、场景多样、发展可持续的碳普惠生态圈。
《方案》还提到了碳普惠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针对碳普惠体系建设的阶段目标,系统性地提出了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开发体系建设以及碳减排量消纳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
广州市:《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
2023年1月31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在《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提出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减排量的申报和备案,规范使用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的要求,并提出鼓励政策。规定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自愿减排量申请和登记的流程和要求,规定使用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的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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