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绿色税收激励企业节能减排 |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浏览:828次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太原市通过全面落实绿色税制,释放生态红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
激励企业主动治污
绿色税收是以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为目的,建立开征的一种生态税收。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都属于绿色税收范畴。
太原热力集团2019年至2022年,一共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11.64亿元,其中包括出于低碳环保而采购的相关设备的抵扣税额。企业的资金压力得以缓解,项目投资缺口得以弥补,并推动了生产转型升级。太原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要从源头入手,力促社会面减污减碳;另一方面绿色税制推动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实现达标排放后,依法享受环保税等减免福利,企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很大。作为绿色税制的核心税种,环保税确立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征税机制,激励企业从“被动减排”走向“主动治污”,改进落后工艺、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优化环保治理技术,实现转型升级、清洁生产、绿色发展。
在退税政策引导下,热力集团以天然气代替煤,以燃气锅炉代替燃煤锅炉,并在城南热源厂建设4台116兆瓦燃气锅炉,代替原有7台64兆瓦燃煤锅炉,由此减少烟尘排放25.25吨、三氧化硫27.52吨、氮氧化物655.5吨。同时,优化热源结构,热源由清洁化向低碳化进一步调整。
引导企业节能加码
位于娄烦县上龙泉村的山西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龙泉能源公司,是国家“十一五”煤矿规划项目,也是山西省和太原市的重点工程。该公司在矿井建设中,秉承“产煤不烧煤”理念,依托新能源技术,广泛采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新能源,取得良好效果。
目前,龙泉能源公司保水开采项目地面布置2个井场,项目实施以来累计投入资金近6500万元,年可减少排放83.22万吨,节约排水费223.7万元,节约污水处理费56.6万元,少缴水资源税83.22万元。
太原市税务局相关人士介绍,当前的绿色税收制度,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行绿色发展理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原文刊载于《太原日报》2023年02月02日0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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