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电力一次调频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细则适用于获得市场准入后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一次调频市场交易的行为,市场主体须履行基本一次调频义务,基本义务以外的一次调频能力方可参与一次调频市场交易,获得补偿。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双边协商交易向独立储能运营商购买一次调频服务。新能源企业与独立储能运营商的中长期交易合同须报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具体中长期交易组织方案和新能源企业购买独立储能一次调频服务后的补偿分摊计算方法另行制定。详情如下:
上一篇 | 返回列表 | 下一篇 |
电话:0351-2369022 邮箱:sxfxer@163.com |
地址:太原市长治路230号能源互联网大厦六层607室 |
Copyright © 2019 山西复兴能源研究院 ICP备案:晋ICP备19004432号-1 |
晋公网安备140192020005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