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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调整电力用户注册入市、零售关系绑定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1/07/03

日前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电力用户注册入市、零售关系绑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电力用户注册入市、零售关系绑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市场主体:

为满足中长期分时段交易时序安排,按照《山西省电力市场规则汇编(试运行V9.0版)》要求,“每月15日及以前完成注册入市的,自次月1日起参与交易;每月15日后完成注册入市的,次月按照目录电价进行结算,自次次月1日起参与交易”。根据每月15日为参与次月月度交易的注册入市最后时间点倒推,从7月份起,对电力用户注册入市、零售关系绑定时间节点调整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册、入市时间节点调整

拟参加次月月度交易的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截止时间原则上为当月10日,入市确认时间为当月11日至15日。

二、

零售绑定关系

1.拟通过售电公司参加次月月度交易的电力用户,零售绑定申请与入市确认应同步办理,且仅可在每月11日至15日期间提交次月开始的零售绑定关系。

2.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晋监能规〔2021〕1号)要求,零售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灵活确定,原则上不超3年。零售合同应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监能〔2020〕16号)要求,采用电子化形式签订。绑定关系时间应与零售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三、

零售绑定争议说明

1.零售绑定争议提交截止时间为每月15日,提交方式详见零售绑定争议提交操作说明(另附),提出绑定争议的对象范围,应是当月11日至15日向交易平台提交绑定申请的相关售电公司、用户。

2.电力交易中心于每月16日(遇节假日顺延)发布新增市场主体名单的同时,公布存在绑定争议的电力用户名单,相关市场主体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监能〔2020〕16号)第六十五条规定执行,其中放弃某一周期建立零售绑定关系承诺书按照《绑定争议协商意见书》出具。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零售合同签订后应严格履约,无特殊情况不得解除零售绑定关系。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解除绑定关系的,相关市场主体于每月11日至15日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零售绑定关系解除确认书》。

2.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电力用户注册、变更服务指南(2021版)》、《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绑定零售关系操作手册》等资料。

相关附件请登录交易平台查看。

联系电话:吴冰洲 0351-8572235、

857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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