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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确定2021年市场交易电量1300亿千瓦时 取消双边交易
时间:2020年11月16日    浏览:1066次

山西近期出台《2021年山西省电力市场交易组织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称为规避市场风险、推动线上交易,普通交易暂不开展年度交易、不采取双边交易方式。有人反映:取消双边交易对明年的市场影响非常大,售电公司可能面临毁约的风险。

2021年山西省发电量调控目标预安排为∶优先发电量838亿千瓦时,市场化发电量1462亿千瓦时(含自备机组发电量129亿千瓦时),折算市场交易电量1300亿千瓦时。

电力用户∶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逐步全面放开经营性领域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供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用户自愿申请参与市场交易,应向省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市场风险自担承诺书。

执行大工业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受电压等级和电量限制;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受电压等级限制,但上年度(2019年11 月-2020年10月)用电量要在500万千瓦时以上(果品冷藏用电和电信基站用电除外),或新投产企业用电报装容量要在1500千伏安以上;支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出口加工贸易类企业、"煤改电"交易电量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不受电压等级和电量限制;支持增量配电网试点参与市场交易,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区域内电力用户以打包形式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不受电压等级和电量限制。

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月前组织售电公司及零售用户绑定结算方案,对于可能出现的批零价格倒挂情况,售电公司需按合同电量全额现金缴纳差额费用,未完成缴纳的,将暂停售电公司批零两级市场合同执行,具体按相关规则执行。暂停合同后的结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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