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会报告 通知公告 行业相关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售电公司承担8%消纳责任权重! 山西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施方案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浏览:1042次

日前山西省能源局发布《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称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 2020年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分配如下:


主要履行方式: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简称“消纳量”),完成消纳责任权重。

补充履行方式:

1.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交易或转让价格。

2.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详情如下:



上一篇

能源局官宣!前三季度风电建设运行及消纳情况

返回目录
下一篇

《山西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7.0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