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明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通过“一体化”虚拟电厂等聚合模式参与电网运行和市场交易,原则上不占用大电网的调峰资源,对占用大电网公共和商业化调节资源的,按相关市场规则规定执行。本办法重点指导推进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山西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政策 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